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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出台,便利店+药店指日可待

2021-02-06 07:01:17 作者:中业爱民 人气:42,481 开店常识

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出台,便利店+药店指日可待

2018年10月,北京市商务委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办法》,规定连锁便利店可按相关标准申请乙类OTC药品零售经营,申请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,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。

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出台,便利店+药店指日可待

同年12月,京客隆成为第一家尝试螃蟹的企业。截至目前,物美、京客隆、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共有58家门店可提供药品销售服务。可为北京市民提供板蓝根、电子血压计、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。

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出台,便利店+药店指日可待

非处方药是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,消费者无需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判断、购买和使用的药品。具有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质量稳定等特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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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处方药按安全程度进一步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。

标签: 便利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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